报名条件
第一类:户籍在昌元、昌州城区(城区直属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的适龄幼儿(户籍迁移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
第二类:非昌元、昌州城区户口但居住在昌元、昌州城区,有下列情形的,符合本次招生对象条件:招商引资、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荣工作的外籍专家、城市建设中拆迁户等特殊群体的幼儿,能提供合法、齐全的佐证材料,享受昌元、昌州城区户籍适龄幼儿同等待遇,可以在网上申报登记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摇号。
第三类: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军人和公安民警、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和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重庆英才、“一院一校”人才、援藏干部子女入学,能提供相应佐证资料的,可以在网上申报登记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材料
1、符合条件的第一类幼儿只需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条件的第二、三类幼儿除了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需分类别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①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军人和公安民警、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和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需提供材料:区人武部、区公安局、区消防应急支队等开具的审核证明,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伤残证,租/住房证明等。
②援藏干部子女需提供材料: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援藏干部文件;租/住房证明。
③重庆英才、“一院一校”人才、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需提供材料: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文件;租/住房证明。
④政府招商引资入驻企业高管子女需提供材料:区经济信息委(招商局)开具的审核证明;入学儿童父/母亲工作企业与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入驻协议;入学儿童父/母亲在单位的正式任职文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租/住房证明。
⑤城区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所在地街道审核证明;政府或拆迁部门与入学儿童家庭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应有申请入学儿童姓名);租/住房证明。
⑥华侨、港澳台同胞等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佐证资料,租/住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