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巫溪县招生政策问答(2021年重庆巫溪中考扩招)

教育百科2022-06-27 04:00:13佚名

2022重庆巫溪县招生政策问答(2021年重庆巫溪中考扩招)

  1.从哪些途径可以知晓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答:6月上旬,县教委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各招生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招生政策、时间安排和操作流程,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

  (1)电脑端:打开谷歌、360(极速模式)浏览器,进入“巫溪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180.36.227:9010/)。

  (2)移动端:QQ、微信或浏览器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

  (3)公众平台:微信扫一扫下面二维或搜索“巫溪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wxjynews),通过“招生报名”进入。

  (4)现场咨询:招生期间,可到原毕业幼儿园或小学、或到招生学校现场咨询了解。

  2.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年龄是怎样规定的?

  答: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佐证材料到户籍地小学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街道)审核,并报县教委备案;凡小学毕业生必须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3.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详见“招生公告”中的“报名条件及材料申报”要求,若仍有不清楚的,可到原毕业幼儿园或毕业小学寻求帮助。

  4.什么是“三对口”入学?

  答:“三对口”入学,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5.什么情况可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答: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6.学生与提供材料的父或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哪些关系证明材料?

  答:若学生户口簿的增减页上有非提供材料的父或母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明或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若学生户口簿的增减页上均无父母的,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

  7.如何在招生平台进行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

  答:详见招生平台的“招生公告”和“操作指南”,若仍有不清楚的,可到原毕业幼儿园或毕业小学寻求帮助。

  8.招生平台上已提交了信息,需要修改怎么办?

  答:学生填报信息前一定要熟知招生政策、时间安排和操作流程,认真对待,谨慎操作。信息提交后,在招生学校未进行信息审核之前(待审核状态),可以撤销信息,重新修改后再提交;招生学校“线上审核不通过”时,学生在同一批次内共有3次撤销信息、重新修改、再提交的机会;招生学校“现场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在该批次不能再次进行学位申请;学生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若户籍所在地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9.如何知晓自己申报的信息是否被审核通过?

  答:学生提交信息后,请随时关注招生平台上的“审核状态”和“审核备注”。

  “待审核”表示招生学校还未进行线上审核,申报信息可撤销、重新修改、再提交。

  “线上审核不通过”表示信息有误或不符合该校招生条件,需学生自行撤销、重新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共有3次机会)。

  “线上审核通过”表示学生需根据“审核备注”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拟录取”表示招生学校现场审核通过,待县教委复审录取。

  现场审核通过”表示现场审核时提供的材料与平台申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学生在该批次不能再次进行学位申请,可继续向符合后续批次条件的学校申请学位。其中,属弄虚作假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若户籍所在地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已录取”表示学生已正式被招生学校录取,平台申报审核流程结束。

  10.学位申请和审核通道开放的顺序和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招生计划数,分时间段分批次开放平台学位申请和审核通道。其顺序为: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

  招生学校某一批次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学生名单,该校不再开放下一批次的学位申请和审核通道。因摇号未被录取和符合该校下一批次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向符合条件并仍开放申报通道的其他学校申请学位,或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11.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规模是怎样确定的?

  答:农村中小学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由学校按规划班级数,招收班额控制在标准班额内;城区中小学按照学校最大容量规划班级数,严禁产生大班额。

  城区中小学招生规划如下:珠海实验小学一年级招收8个班,镇泉小学一年级招收6个班,城厢小学一年级招收5个班,环城小学一年级招收4个班,长春小学一年级招收4个班,先锋小学一年级招收8个班,白马小学一年级招收9个班;思源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招收20个班,城厢中学一年级招收12个班,宁河初中一年级招收12个班,白马中学初中部一年级招收2个班,巫溪中学初中部一年级招收2个班。

  12.城区小学的招生范围是怎么划分的?

  答:城厢小学招收宁河街道广场社区、人民社区、九磷社区、白鹅社区原白鹅村1至2组、环城社区龙头山隧道口与南门隧道口连线至交通大桥片(环城路1号至121号的单双号、122号至154号的双号)的适龄儿童,及其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城厢镇双城村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以城厢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环城小学招收宁河街道先锋社区、环保社区的适龄儿童,及其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长春小学招收宁河街道环城社区龙头山隧道口与南门隧道口的连线至前进桥片(环城路123号至153号的单号、155号至291号的单双号以及环城路292及以上号段)、白鹅社区(原白鹅村只包含3至10组)、城厢镇城北村的适龄儿童,及其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珠海实验小学招收柏杨街道新华社区、丰益社区的适龄儿童。

  镇泉小学招收柏杨街道白马社区、墨斗社区的适龄儿童,以及柏杨街道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白马小学招收柏杨街道新华社区和丰益社区、城厢镇城北村的适龄儿童,以及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

  先锋小学招收宁河街道的适龄儿童,以及宁河街道、柏杨街道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3.城区初中的招生范围是怎样划分的?

  答:巫溪中学初中部、白马中学初中部招收柏杨街道和宁河街道的小学毕业生。

  思源实验学校招收柏杨街道、城厢镇城北村的小学毕业生,以及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城厢中学招收宁河街道广场社区、人民社区、九磷社区、白鹅社区、环城社区龙头山隧道口与南门隧道口的连线至前进桥片(环环城路123号至153号的单号、155号至291号的单双号以及环城路292及以上号段)、城厢镇城北村的小学毕业生,以及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双溪小学和大河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宁河初中招收宁河街道先锋社区、环保社区、环城社区龙头山隧道口与南门隧道口的连线至交通大桥片(环城路1号至121号的单双号、122号至154号的双号)的小学毕业生,以及上述辖区内廉租房(公租房)住户、城市建设拆迁户、征地农转非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花栗小学、前河小学、长渡小学、双台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14.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开发征地农转非人员子女入学怎么解决?

  答: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开发征地农转非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小学的,可以在拆迁或者农转非以前户籍辖区范围内学校就读,也可以在现实际居住地招生范围学校就读(不管是在户籍地还是在居住地报名就读,都必须按分批审核要求进行登记报名)。

  15.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是什么政策?

  答:在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16.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伤残军人、民警等子女入学享受怎样的政策?

  答: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烈士,其子女需在我县就读小学和初中的,按相关政策规定从招生平台的“优抚人员”通道申请学位。

  17.是否必须参加招生平台的信息申报?

  答:是的。需在巫溪县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所有新生(包括划片入学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必须通过“巫溪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222.180.36.227:9010/)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请学位和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划辖区内就读的权利,不再享有“户籍优先”或“购房优先”的入学政策。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招收未进入我县招生平台申报材料的学生。

  18.未按时在招生平台申报学位的如何处理?

  答:请各位家长高度重视招生报名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学位申请和材料提交的,或未按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的,确需在我县入学的,将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户籍地或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9.招生平台申报的信息是否要确保真实?

  答:学生在招生平台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县教委将联合县公安、县房屋管理等部门实时跟踪监控招生平台信息申报、审核和录取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回户籍地或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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