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到院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各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
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 + 体育专项成绩 ´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院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未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院校,再录取二志愿。
招生院校须于2022年5月27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传至“体育单招系统”。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备案,协助招生院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在当年普通高考录取期间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子系统”完成网上录取,录取数据按规定上报。招生院校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子系统”下载考生录取信息。体育总局科教司通过“体育单招系统”完成备案。
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