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间
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9月10日
注: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理地点
永川区教委1号楼101室(永川区文昌路1399号)。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永川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自主招生类的学生和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贷款额度
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8000 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 12000 元,且不低于 1000 元。
贷款年限
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 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建议按最长年限办理,以减轻还款压力),续贷学生和在校生新办按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年限。助学贷款在学生就读期间由政府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承担,毕业后的前五年可以只付利息不还本金,从毕业后的第六年(毕业当年算第一年)开始,每年按照合同约定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
所需资料
(一)大学新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未办理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申请表时自动导出)原件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非直系亲属的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4.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原件。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签字。
(二)在校大学生首次办理所需材料
1.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打印申请表时自动导出)原件1份作为家庭困难认定依据,相关内容必须据实填写,如有虚假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非直系亲属的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4.借款人有效注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丢失可提供高校出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以上资料准备齐全后,借款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必须双方本人同时到场签字。
(三)在校大学生续贷所需材料(续贷可以在网上远程自行操作)
1.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完成在线贷款申请后导出打印1份纸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办理人本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3.续贷只需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来办理。如果共同借款人因故确需变更,变更后的共同借款人必须和借款人同时到现场签订合同,并提交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非直系亲属的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办理程序
(一)现场办理根据本通知时间和要求,资料与手续齐全后到办理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贷款受理证明》(网上续贷学生自行打印)。
(二)上交受理证明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到就读高校,作为先行免交相关费用依据。
(三)回执录入确认高校根据所收到的学生《贷款受理证明》在相应系统中进行录入,确认其按时到校报到符合大学生贷款身份资格(输入6位字母数字组合的回执校验码)。未到高校就读或因故确实不需贷款的学生请及时与区学生资助卫保中心联系取消贷款,凡当年10月10日前未录入受理证明回执校验码的视为自动放弃贷款。贷款学生有义务敦促高校及时将受理证明及时录入系统进行确认。
(四)贷款审批发放国家开发银行对学生贷款进行最终审核成功后,将于当年11月20日前将贷款资金转入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再由支付宝公司将学生贷款拨付至借款人就读高校的账户(学生本人不用自己操作),贷款学生可直接登录自己的贷款支付宝账户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23-49857828(永川区学生资助与卫生保健中心)或95593(国开行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