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政策有哪些需要重点关注的地方?
1.录取成绩依据
今年区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总分为810分。即中考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高中招生录取,占750分;生物、地理成绩以2020年组织的八年级时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按考生实际得分30%的比例计入高中招生录取,占60分。计算方式:中考成绩+(生物成绩+地理成绩)30%=普通高中录取总成绩
2.录取时间安排
区教委于7月2日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7月5日前,通过初中学校将学生被录取情况通知到每一名学生;7月9日前,学生完成到校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录取;7月15日前,各学校将最终录取名单返区教委基教科。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学生不得再择校就读其他学校。
3.录取原则
根据普通高中招生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按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由区教委按“是否愿意服从调录”、同时兼顾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录取。
区属市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拟录取的学生,经区教委按录取标准审定后由招生学校正式录取。如因达不到指标到校录取条件,其名额不再替补,余下的名额划入统招计划再行录取。
报考重庆市部分优质高中、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和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