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哪些高校安排招生?
1. 全省23所高校共安排800名本科计划,各校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均面向有关县(市、区)招生。
2.招生专业由高校从本校具有特色的专业中确定。高校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多录取人数,并在招生计划中公布。分县(市、区)招生计划和分校招生计划如下:
(1)分县(市、区)招生计划
(2)分校招生计划
二. 招录流程是怎样的?
(一)志愿设置与填报
1.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1所高校的1个专业(类)作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须符合拟报考高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一段线。
2.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二)资格审核
1.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
2.审核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按规定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工作网站或指定平台和所在中学网站以及班级公示,并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官方网站:www.zjzs.net)。
(三)投档录取
1.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最后1天进行。以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分数从高到低,按考生志愿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专业和高校,即投档到该专业该高校。
2. 生源仍不足的,剩余计划转入普通计划录取。各县(市、区)录取总数不超过地方专项计划数。
注: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地方专项计划投档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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