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我镇2021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公办学校录取情况和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名单向社会公示。
一、公办学校
1.被录取为公办学校的申请人,注册时间为2021年7月6日-9日,具体注册时间及注册安排由各录取学校电话通知申请人家长,申请人家长须按照录取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各录取学校《注册须知》将在“招生平台”及学校公众号发布。
2.被录取为公办学校的申请人,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同时不能列入积分制民办学位补贴范围。
二、民办学位补贴
1.被录取为“常平镇_民办学位补贴”的申请人,申请人家长须报读我镇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因入读公办学校或选择到外镇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补贴权利。
2.被录取为“常平镇_民办学位补贴”的申请人,于9月份开学后,由所在读的民办学校另行通过家长自行登陆积分系统申领学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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