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始年级招生(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
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具有常平镇户籍,且须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具有常平镇户籍,且须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群体类型
1.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需按学区划分规定报读;
2.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的不设学区划分,实行电脑派位安排学位;
3.现场复核时,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预录取资格;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如发现不符合学区划分规定报读的,取消预录取结果并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学位。
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3日9: 00-6月5日17: 00,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专区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900
(手机版):“莞家政务”APP,“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
3.提交材料
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和“监护人基本信息”,上传规定的“证件信息”照片。
上传资料:学生户口本户主页(带户号及地址的户主页,集体户须上传加盖社区公章的集体户户主页)、学生户口页、监护人户口页、学生一寸免冠彩照。
4.志愿填报
(1)小学一年级。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
其中,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的,须按规定上传父母双方或一方姓名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红线图等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按对应学区填报志愿。若不能提供产权清晰居所的适龄儿童(如挂靠在新民社区的集体户等),可不提交有效产权证明材料,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一年级。可自选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优待政策学位”“东莞外国语学校”或“民办学校”等志愿类别中一项或多项学位。其中,填报“户籍地公办学校”的,不需要填报志愿,实行电脑派位安排入学。
常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自行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不享受镇财政全额购买民办学位补助。
5.现场资料复核
(1)复核时间:2020年6月12日-15日(其中,12日-13日受理小学一年级、14日-15日受理初中一年级)。
申请人家长须通过“常平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系统后续开放),预约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复核。
(2)复核地点:常平镇青少年宫
(3)提交材料
A.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复印内容:带有户号及住址的户主页和小孩姓名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其中户主页在上方,小孩页在下方);集体户的须提交社区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主页。
B.在我镇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须提供小孩父母双方或一方名下登记的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红线图等一项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C.在外省外市就读返我镇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须提交《全国学籍基本信息卡》(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
录取结果公布
2020年7月16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学位安排情况。
注册确认
1.申请人注册确认。申请人家长登录“招生平台”,于2020年7月17日-19日选择其中1所有预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确认(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时间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申请人注册确认后,相应学校须于2020年7月20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统一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学籍建立
群体类型
开学后,招生平台录取数据与国家中小学学籍平台数据对接,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二、非起始年级招生
(即其他年级插班)
温馨提示:常平户籍学生非起始年级招生采取线下登记受理,申请人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办理。
1.招生对象
常平户籍学生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招生办法
常平户籍学生在外地就读,需转学回常平公办学校就读的,应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在公办学校没有学位安排的情况下,由政府通过全额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给予解决。
3.申请时间
2020年6月15日-30日(节假日除外)
4.申请地点
常平镇青少年宫
申请人家长须通过“常平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系统后续开放),预约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登记。
5.提交资料
(1)填写插班生申请表;
(2)学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原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问题
1.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的户籍生入学问题。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未注册的户籍学生,以及户籍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后迁入常平的户籍学生,如需申请我镇公办学位,须在8月20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基教组提出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资料后,统一在招生平台上补录。该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给予解决。
2.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问题。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常平公办学校就读,须在8月20日前向镇教育管理中心基教组提出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学区安排的公办学位;当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全额购买镇内民办学校学位给予解决。
3.网上报名设备问题。为做好网上报名线下服务,我镇在各幼儿园、中小学提供的报名服务点,协助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如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所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寻求协助。
四、咨询电话
1.户籍生起始年级招生,咨询电话:39025930
2.户籍生非起始年级招生,咨询电话:3902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