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江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热点问题答疑
1.我小孩2016年9月6日出生,2022年能否报读小学一年级?入学所指的周岁是怎样计算的?
答:不能。入学周岁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当年度的8月31日(含31日)。2022年9月入读小学一年级,必须满6周岁,即在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孩子。
2.孩子已满6周岁,因身体原因,可以延迟一年入学吗?
答:可以。家长根据孩子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延迟入学。
3.我小孩已经7岁半了,因身体原因,去年没报读,今年报读一年级有影响吗?
答:没影响。招收年满6周岁,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不足龄和已就读小学的儿童不能报读一年级。凡重新报读者,不予安排学位。
4.我的小孩现在家乡就读一年级,已有学籍,今年户籍已迁到龙江镇,可以重新报读一年级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学籍制度,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因为已入读的儿童已建立全国学籍,而全国学籍号是全国唯一的,一经建立,就无法重新建立。
5.小孩父母是龙江户籍,小孩不是龙江户籍,能否作为户籍生入读公办小学?
答:不能。“龙江户籍适龄儿童”是指小孩的户籍。
6.父母是外市户籍,孩子户籍挂靠在龙江镇,请问小孩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入读公办小学?
答:可以。只要小孩户籍属龙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入读公办小学。
7.我的小孩已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摇号,是否可以在公办学校报名?
答:可以。公办学校招生和民办学校招生可以同时报名,若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时录取,最终只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入学注册。
8.如何确定户口迁入学区的时间?
答:以户口本最新迁移时间为准。
9.逾期未报名的龙江镇户籍生,可以申请补报名吗?
答:可以。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取得龙江镇户籍的适龄儿童(以户口簿为准,不包括户籍办理回执类),由龙江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10.我小孩官田户籍,小孩的爷爷在文华社区有80平方米自有产权房,我小孩可以跨学区报读华东小学吗?
答:不可以。跨学区户籍生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不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跨学区报读:①父母其中一方的户籍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②父母其中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的学区范围内有建筑面积不低于 80 平方米的自有产权住房。
11.儿童及父母外市户籍,但在龙江镇有80平方米的自有产权房,有一年社保,有龙江镇居住证,小孩能否入读龙江镇的公办学校?
答: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号)的规定,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在2019年12月31日后,不再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若市民希望小孩能够在龙江镇入读公办小学,可参考以下三种方式:
(1)可把儿童户籍迁到龙江镇,以户籍生身份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
(2)父母一方的户籍迁到龙江,以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
(3)若我镇启动第三批积分入学(招完第一批户籍生、第二批政策性借读生还有剩余学位时),家长可申请参与积分入学。
12.户籍生网上报名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户口簿,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出生证,跨学区户籍生除了以上资料外还须准备跨学区户籍生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资料原件拍照上传)。
13.小学一年级入学需要准备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吗?
答:要的,家长可在粤苗APP上打印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入学注册时交到学校存档。
14.我在龙江镇购买社会保险费累计已五年,但有一年断开三个月,这种情况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吗?
答:不符合,政策性借读第16类社保类要求近五年(满五年以上)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5.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指标生的审核,还需要进入系统报名上传资料吗?
答:要的,市民若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指标生的审核,即属于第二批政策性借读生,则还需进入后续发布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将相关资料原件拍照上传。
16.本人因为工作岗位变动,现在是个人灵活参保,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报读条件吗?
答:社会保险只要符合近5年(满5年以上)在顺德区连续购买不间断;同时有近5年(满5年以上)龙江镇连续居住证明(或者连续5年的营业证明或者连续5年的纳税证明)。则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报读龙江镇公办小学条件。
以上证照、纳税等记录的持有人必须为同一人。记录以各职能部门收录的数据为准,以月为界连续不间断。
17.我之前是在广东省其它市购买社保,现在顺德区购买社保,这些社保能用于积分入学吗?
答:可以。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号)执行。
18.个人灵活就业参保的,能否计算积分,计算标准如何?
答:个人灵活就业参保,若符合《顺德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表》中关于社保项的要求,可按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积分。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值50分;在我市内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再积10分,额外积分最高可计100分,合计最高分值1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