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海区中考加分计生审核受理条件:
户籍登记在南海区村(居)委会且应届参加我市高中阶段招生教育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农村纯二女户女孩(父母双方及该子女均属佛山市农村户籍人员),可以申请计生审核。具体条件:
㈠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以下情形也可视为独生子女:
1.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2.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3.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的。
㈡纯二女户女孩:
父母双方户籍均登记在村(居)委会,只生育二个女孩且一方已落实结扎措施的纯二女户女孩。
按相关规定,纯二女户女孩的出生时间需均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当天)。
下列情形不属于照顾录取对象:
1.父母双方及子女有一方(个)户籍登记不在佛山市村(居)委会的;
2.父母双方户籍登记在佛山市内的村(居)委会,但2004年7月1日户籍制度改革前户口性质属非农业户口的;
3.父母把户籍从城镇社区居委会迁回农村村委会的;
4.现属于独生子女、纯二女户女孩但其母亲现孕的;
5.纯二女户中其中一个女孩已转为城镇居民,另一个女孩符合条件的可列为照顾录取对象;转为城镇居民的女孩不列为照顾录取对象;
6.其父母曾有超生等违法生育行为的(不包括不属于超生的非婚生育一二孩、不够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审批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