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珠海香洲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流程
(一)公布招生计划(4月30日)。
(二)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民办招生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1所民办学校。
(三)相关学生提交材料(5月8日—31日)。报名结束前无法取得基本入学材料的,应当向拟报读学校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9)。符合民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还应当向拟报读学校提交政策性照顾生证明材料(见附件8)。
(四)审核信息(6月1日—6月20日)。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报名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实网上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31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学校根据核查结果,结合相关学生现场提交的材料的审核情况,对报读本校的学生入学资格进行核定。
(五)第一阶段录取
容闳学校、茵卓小学参加第一阶段录取。
1.公示第一阶段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6月22日—24日)。
2.电脑随机派位摇号(6月25日)。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3.公布第一阶段拟录取学生名单(6月25日)。
4.确认学位(6月28日—6月30日)。由家长携小孩,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学校于7月5日前将学位确认情况反馈到区教育局。
(六)第二阶段录取
东方外语实验学校、明珠中英文学校、壮华学校、新世纪学校、恩溢学校、立才学校、壮志学校、启明小学、荣华小学、南桥小学、明华小学、圆明小学、兴华小学、鸿景小学、渝海小学、崇文小学、翠前小学、雅景小学、华昌小学等学校参加第二阶段录取。
1.申报招生计划(7月12日—7月14日)。学校根据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安排,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可向区教育局重新申报招生计划。
2.公布经核准的招生计划(7月18日)。
3.网上报名(7月19日—8月16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登录招生系统根据提示选报1所参加第二阶段录取的民办学校进行补报名。
4.相关学生提交材料(7月19日—8月16日)。已向拟报读学校提交过相关材料的学生,无需重复提交。
5.审核信息(7月19日—8月16日)。学校对补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
6.公示第二阶段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8月17日—19日)。
7.电脑随机派位摇号(8月20日)。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要求,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8.公布第二阶段拟录取学生名单(8月20日)。
9.确认学位(8月20日—8月25日)。由家长携小孩,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学校于8月30日前将学位确认情况反馈到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