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部分街道及学校可以通过“先进行申请,申请通过后携带材料前往学校初审。
申请流程
学校初审并录入系统。4月23日、4月24日、4月28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申请学校只能选择一所)。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符合申请条件且积分大于0分的,申请人填写好《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交给学校,学校将申请表信息录入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并打印一式两份,申请人核对学校打印的信息表无误后签名确认并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