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大亚湾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其父或母在大亚湾区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
2、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七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同时申请大亚湾区公、民办学校各1所,但只能被1所学校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和录取方法
1.招生批次
第一批:本校教职员工及该校举办者的子女。
第二批: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
第三批:大亚湾区户籍、大亚湾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录取办法
学校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顺序依次招生,采取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
(1)如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给予全数录取。
(2)当某批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该批次报名人数直接录取时,则对该批次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机会)。
3.结果公示及报名注册
电脑随机摇号工作结束后,区宣教局和各民办学校公布摇号录取结果,摇号结果公布之日起3天之内完成缴费注册,逾期未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入读。
报名时间:5月23日至26日
报名流程
民办学校实行“现场网上申报”方式报名。家长按批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现场网上申报学位。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如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给予全数录取。
当某批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该批次报名人数直接录取时,则对该批次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面批次不再有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机会)。摇号方案另行通知。
招收生源规定
民办学校应优先满足大亚湾区生源入读,大亚湾区生源报名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方可招收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生源。随迁子女生源地的界定,以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为依据。
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