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条件
1、大亚湾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其父母(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为大亚湾区户籍。
②其父母为大亚湾区外、惠州市内户籍,在大亚湾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个月(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准,起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下同)。
③其父母为惠州市以外户籍,持有大亚湾区有效居住证和参加大亚湾区社会保险满一个月。
2、七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3、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学位,由此产生的后果家长自行负责。
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同时申请大亚湾区公、民办学校各1所,但只能被1所学校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学区划分
中学七年级:面向学区内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少年招生。(下图点击看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