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转入公办学校
1.转入定义
转入是指非起始年级的学生从现就读学校(非江海区公办学校)申请入读江海区的公办学校。
2.转入条件
符合以下类型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江海区公办学校:
(1)江海区户籍的学生;
(2)父(母)持有在江海区内连续不间断居住满五年或以上的《居住证》(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五年或以上连续不间断《居住证》,以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流动人口管理记录为准)和由用人单位在江海区五年或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记录(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连续不间断五年依时缴交,以江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有固定住址的学生;
(3)政策照顾生。
3.转入说明
(1)转入学生的学位安排,不以当年一年级户籍新生地段为依据安排,根据江海区公办学校转入年级的班额情况进行全区统筹安排。
(2)区内公办学校之间的学生和起始年级、毕业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3)各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学生。
(4)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的,不得降级或留级办理。
4.转学准备材料、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
(1)转学准备材料
《户口簿》《出生证》《学籍基本信息》及以下佐证材料之一:①房屋产权证、②现役军人证等证件、③江海区人社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④《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
(2)转学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
按照江海区教育局网站通告的2022年公办学校转学说明进行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