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1)江海区公办小学毕业生;
(2)江海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3)父(母)持有在江海区内连续不间断居住满五年或以上的《居住证》(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五年或以上连续不间断《居住证》,以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流动人口管理记录为准)和由用人单位在江海区五年或以上连续不间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记录(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连续不间断五年依时缴交,以江海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查询结果为准)并有固定住址的小学毕业生;
(4)政策照顾生。
2.招生说明
(1)各公办初中学校实行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方式招收新生。
(2)各公办初中学校在安排对口小学毕业生后,再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江海区户籍适龄学生和非江海区户籍适龄学生。
3.准备材料、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户口簿》、《出生证》及以下佐证材料之一:①房屋产权证、②现役军人证等证件、③江海区人社部门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明》、④《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
(2)时间安排及办理流程
按照江海区教育局网站通告的2022年小升初说明进行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