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四会市幼升小往年政策 肇庆幼儿园升小学条件

教育百科2022-07-11 03:59:35佚名

肇庆四会市幼升小往年政策 肇庆幼儿园升小学条件

  肇庆市四会市幼升小往年政策

  【备注:该文章内容为2021年四会市小学招生政策,仅供参考,请以教育局最新发布为准】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安排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坚持方便随迁子女入学原则

  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据《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实施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招生办法,统筹安排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落实省和市有关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在招生平台分别进行录取,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

  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对象

  • 乡镇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 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岁两个月(2015年6月30日前出生)以上,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以上,从未入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招生计划

  2021年,全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02个班,共9035 人。其中,东城、城中和贞山街道公办小学计划招生109个班,5420人;乡镇公办小学计划招生42个班,1392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51个班,2223人。城区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详见《四会市城区公办小学、民办学校一年级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附件1)

  报名时间及办法

  01城区公办学校报名

  1、网上报名

  5月11日—17日,报读东城街道、城中街道、贞山街道公办学校(邓村学校、柑榄小学除外)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登录网址(http://jyjzsbm.sihui.gov.cn)或“四会政务”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5月10日前,将在“四会发布”“四会政务”等微信公众号公布网上报名操作办法。

  ①学区户籍生

  属于东城街道、城中街道、贞山街道公办学校的学区户籍生,在“公办中小学校入学报名”界面中选择“户籍生”报名系统,选择户籍地所属学校,按系统提示填写《四会市公办学校一年级学区户籍生报名表》(附件2)

  【温馨提示】学区户籍定义: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属于某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当报读这所学校时则其户籍称为该学校学区户籍。如果不报读户籍地所属学区学校,则称为非学区户籍,属于适龄随迁子女,须凭积分申请入学。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可100%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户籍确认以户口簿为准。

  ②非学区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非东城街道、城中街道、贞山街道公办学校学区户籍,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2019年修订)》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含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在“公办中小学校入学报名”界面中选择“积分入学”报名系统,选择居住(租住)地所属学校,按系统提示填写《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附件3)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还应填写所属政策性照顾类别,经学校初审并提交四会市教育局核准后,予以安排学位。未能通过审核的,需要按适龄随迁子女进行报名。

  【温馨提示】适龄随迁子女定义:适龄随迁子女是指外省、外市随监护人流入四会市辖区内镇、街道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以及四会市户籍随监护人流入本市各镇(街道)居住的非学区户籍适龄儿童。

  从今年起,我市设立城区中心片区,报读中心片区学校的非学区户籍生除了必须填报居住(租住)地所属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外,还可以再选择中心片区内其他2所学校作为第二、第三志愿学校所报读学校将按志愿优先和积分由高至低原则依次录取

  2、现场提交资料

  5月22日—24日,已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陪同到报名学校提交资料,进行现场审核。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按照报名人数分类分批安排学生家长到校提交资料。需提交的资料详见《四会市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资料清单》(附件4)。有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计算详见《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附件5)。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还应按照《四会市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提交材料一览表》(附件6)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现场提交材料安排如下:

  5月22日学区户籍生按学校安排,分时段到校提交资料;

  5月23日-24日非学区户籍生按学校安排,分时段到校提交资料。

  02民办学校报名

  ①网上报名

  5月11日—17日,有意向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在报公办学校的同时,还可以按系统提示进入“民办中小学校入学报名”,选择1所民办学校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四会市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表》(附件7)

  ②现场提交资料

  各民办学校视实际需要,自行通知家长到校提交资料。

  03乡镇公办学校报名

  5月22日—23日,报读各乡镇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陪同到户籍地或居住(租住)地所在学校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录取办法

  01公办学校

  1.录取批次。按学校招生计划,分三批录取

  第一批:

  录取学区户籍生;

  第二批:

  符合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第三批:

  录取符合《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试行办法(2019年修订)》入学条件的非学区户籍适龄随迁子女。

  2.录取方式。按批次依次录取,额满即止。其中,第一、二批学生100%安排学位,如所报读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第三批学生根据志愿学校剩余学位数按积分由高至低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划定城区中心片区最低控制积分线

  设立城区中心片区,实施“多校划片”招生,根据中心片区可供积分入学学位总数和积分情况划定最低控制积分线,统筹安排达到最低控制积分线的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城区中心片区学校包括:东城中心小学、冯云小学、周开泉小学、陶冲小学、陶塘小学、清塘小学、玉城学校、荔枝湾小学、黄岗小学、城中街道中心小学、城东小学、仲泰小学、沙尾小学、仓岗小学、彭冲湾小学、河西小学、贞山街道中心小学

  划定学校积分线

  各学校按照本校报名学生积分情况和可供积分入学学位数划定学校第一志愿积分线,中心片区内学校积分线不得低于最低控制积分线

  学校首次录取

  各学校录取第一志愿报读本校且达到学校积分线的适龄儿童,如多人并列学校积分线,而学校学位不足,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学校补充录取

  若某适龄儿童积分达到最低控制积分线却未达到第一志愿学校的积分线,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则依据“志愿优先”原则,由第二志愿学校按照积分由高至低进行补录;如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适龄儿童积分低未被录取的,则由第三志愿学校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照积分由高至低进行补录。

  片区统筹安排

  若某适龄儿童达到最低控制积分线仍未被第三志愿学校录取,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中心片区内尚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如适龄儿童不接受统筹安排的,则由适龄儿童监护人自行选择回户籍地学校就读或入读民办学校。报读非中心片区学校的学生,积分未达到报读学校积分线的,直接参加二次积分入学报名,不作统筹安排。

  二次积分入学录取

  完成中心片区的学位统筹安排后,公布各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和二次积分入学报名时间,未达到中心片区最低控制积分线的适龄儿童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1仍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二次积分入学申请,填写《四会市适龄随迁子女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尚有学位的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表》(附件8),学校按照剩余学位数和所申请适龄儿童的积分由高至低进行二次积分入学录取。

  02民办学校

  各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如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发出录取通知书。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由民办学校在市教育局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由民办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后来又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家长可自行选择入读学校。如已在民办学校缴费注册,最后选择入读公办学校的,由民办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退费。

  工作安排

  资料审核

  5月31日前,各公办学校完成学区户籍生的资料审核;6月30日前,各公办学校完成非学区户籍生积分入学资料的审核、复核、计算和公示工作。

  录取公布

  5月31日前,各公办学校公示审核通过的学区户籍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6月30日前,中心片区划定最低控制积分线,各公办学校划定学校积分线,对达到学校积分线的学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发放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录取时间视实际需要由各民办学校报市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同意后公布。

  入学注册

  6月4日前,学区户籍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公办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7月2日前,非学区户籍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公办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民办学校新生入学注册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公布。

  其他事项

  • 1.所有报名资料信息将由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社保局等部门核查。对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资料的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负责

  • 2.家长须按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报名。居住地定义:肇庆市内户籍(含四会市户籍)以房产证地址或村(居)委出具的证明所列住址为准;肇庆市外户籍以房产证地址或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所列地址或租赁合同(房产证)地址为准。未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和适龄儿童类别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家长负责

  •3.肇庆市外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申请户籍条件积分以四会市公安部门核发且有效的居住证为准,按6月30日往回推算,五年内有效居住时间来计算积分。积分由公安部门进行核准,无需另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年限证明。肇庆市内非四会市户籍申请户籍条件积分以所持有房产证或居住所地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为准,按6月30日往回推算,五年内有效居住时间来计算积分。

  • 4.房产确认以取得正式产权时间为准或房产合同备案时间,而非申请或办理过程中的时间。有关房产必须为住宅用途,商业用公寓、商铺、车位、写字楼或其他用途等不作为证明材料。

  • 5.如某学校多人并列最低入学积分线,学校学位不足时,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入学适龄儿童名单。

  • 6.入学报名和录取通知发放,按全市统一时间进行,逾期未报名或逾期无故不领取录通知书的一律视为放弃学位已获得学区户籍学位的适龄儿童不能再以适龄随迁子女身份报名。

  • 7.由于城区学校学位紧张,可提供积分入学学位有限,建议不符合积分入学政策及积分较低的适龄儿童家长,及早做好小孩回户籍地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准备。

  以上解释权归四会市教育局

  温馨提醒

  请家长按本指引通过正常程序报名,慎防不法机构或个人以帮忙申请学位为名骗取财物!

  四会市教育局咨询电话:3336375,3322354

  5月1日—5月5日期间,家长可拨打3322354咨询有关入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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