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阶段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阶段转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1.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八、九年级在校学生。
2.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持有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办理时间
8月4日—8月30日(工作日)
三、安置原则
根据户籍住址优先安排进入学区片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全区统筹。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8月4日—8月12日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
登录网址:http://nkqczzxshxt.tjeol.com(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提示: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1.外地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另:外地“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2.本市(除南开区外)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③原学籍学校出具的“已完成初一(二)年级综评各项工作”的证明(见附件样例)。
学生一经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学生和家长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影响学生办理转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二)区县审核:8月13日—8月20日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显示以下几种:
①请等待学籍核查。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③等待安置学校。
(三)下载打印报到单
从8月21日10:00起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安置结果。
(四)到安置学校报到、测试、进班:8月25日—8月30日(预计时间)
由1名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学校报到。报到后的测试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听从学校安排。
外地学籍学生:学校进行相应年级的测试后安排进入相应年级。
本市学籍学生:通过测试的安排进班;若未通过测试则学校不予接收,转学终止,学生需回原学籍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需携带材料: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五、相关提示
(一)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学位,初中阶段不再留有学位,请家长谨慎考虑。
(二)请按照办理流程的预计时间尽早完成相关工作。
(三)因教材为预定数,转回学生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学校会尽最大努力配齐,个别确需学生自备的还请理解和配合。
(四)外地学籍学生还需和接收学校配合共同完成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的补录工作。
(五)咨询电话:022-27459971(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