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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单校划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学校服务片区(即学区)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二)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实现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报名时间、招生办法、录取结果“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