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湛江经开区公办初中录取顺序:
区民办初中面向外区招生的录取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录取。
民办初中可录取本校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录取对口直升毕业生有空余学位的,参照我区积分制入学的办法,按下列顺序录取:
(1)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小学毕业生)。
(2)建成区户籍生。
(3)征地搬迁村庄学生和符合政策优待学生。
(4)符合我区积分制入学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5)东海片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超出招生计划的按照积分制入学的办法录取。如报名学校学位不足,在家长自愿的情况下,可在区内学校调剂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