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学期南宁市市区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2022年秋季学期南宁市市区民办初中(含办学地点在我市建成区内、由自治区高校管理的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方式
各民办初中实行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二、招生学校
详见附件4.2。
正式招生开始前,招生学校名单将根据民办初中是否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等实际情况进行动态增减。
三、招生范围
各城区、开发区(不含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和市级审批设立的民办初中,以及自治区高校举办和管理的民办初中仅限在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武鸣区审批设立的民办初中,原则上在武鸣区范围内招生。在东盟经开区辖区内办学,由东盟经开区或市级审批设立的民办初中,原则上在东盟经开区及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范围内招生。
四、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市区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
(一)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报名材料
(一)以学籍信息申请报名的: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就读小学在学籍系统中下载打印)。
(二)以学生户籍信息申请报名的:南宁市城区户口簿。
(三)以随迁子女信息申请报名的: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上述三类材料有其中任何一类即可。
六、时间安排和报名方式
(一)6月13日-6月17日,市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1)6月13日-6月16日,首先由学生家长自行在市区民办初中报名系统中网上报名,之后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信息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的,报名信息无效。6月16日18:00为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的截止时间。
(2)6月17日,市区各小学整理、上报报名信息,6月17日18:00为学校上报数据截止时间。
2.具有南宁市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其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1)6月13日-6月16日,学生及其家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相应报名材料,到拟报读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学生及其家长到校后,首先由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现场报名手续,6月16日18:00为报名截止时间。
(2)6月17日,市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整理、上报申请报读本校的学生信息,6月17日18:00为学校上报截止时间。
(二)6月18日—6月19日,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中招办复核各小学和民办初中学校上报的报名信息。
(三)6月下旬,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须及时到所报名的学校办理后续录取确认及缴费等手续,逾期不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保留学位。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报名录取流程
(一)适龄儿童少年在家长指导下报读初中学校时,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不能兼报。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的,应理性慎重选择,且只限报1所。
(二)根据报读民办初中学校人数情况,确认不同的录取方式,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所有报名学生自动进入电脑随机录取环节。
(三)电脑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个报读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民办初中学校可以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四)参加民办初中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需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按“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生源类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不属于地段生。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回到公办初中按既定招生程序参与招生录取。
(五)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其家长办理后续登记确认手续,学生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附件:1.2022年秋季学期南宁市市区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报名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