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课后服务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不拒绝。
课后服务是为有需求的学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而开设的一项服务。学校将会严格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不强制也不拒绝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为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课后服务一般按学期申请。返校开学第一周,学生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按照学校安排和家庭实际需求选择参与的时间段,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明确,根据课后服务性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除家长缴费外,市区财政部门还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责任。根据我省有关文件规定,课后服务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以学期为计费周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民办学校不再另行收取课后服务费。课后服务费由学校在每学期初一次性收取。学期中途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退出的,退还50%课后服务费;学期中途超过三个月退出的,学校不退还课后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