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社会培训机构(托育机构)2021年秋季线下复工复课验收标准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主要验收疫情防控、办学安全以及规范经营等内容。
【学科类培训机构】
除做好疫情防控、办学安全和规范经营等工作,还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规范办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有关规定,不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超纲、超标、超前教学,不得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培训收(退)费以及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一次性收取学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发布或变相发布培训广告。
2、自觉承诺。
学科类培训机构应支持拥护、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严格规范培训行为,同时上报本机构暑期课时的消课工作方案,在消课任务未完成前,不招新班、开新课、新收费。主动与教育部门签订并履行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承诺书,并交验收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