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安排
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首先安排所购房屋地址在学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落户时间、购房时间依次排队,其次安排租住房屋地址在学区规划范围内的,按照落户时间依次排队。
二、信息审核
1、家庭未购房的集体户落户人员子女入学。
家长持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到其户籍所在地对应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2、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子女入学。
家庭已购房的家长持户口卡、房产证明,未购房的持户口卡、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租住地社区居住证明到集中审核点进行信息审核。
三、相关入学要求
户籍随父母在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资审点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