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最新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其中明确:
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详细规定如下:
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指导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习生活实际的手机管理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一要明确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的条件;二要明确手机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三要明确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便捷联系的公共通道;四要明确教师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五要明确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六要明确对违规学生的惩戒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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