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州区2021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办法>的通知》(通教基[2021]49号文件)等政策法规要求,为努力实现依法阳光公平招生,现就实验中学招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实验中学施教区内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包括各类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交通路→运盐河→西头总港→古沙路→通掘路以东、古盐路以南、金霞路以西、金沙横河以北片区。
三、招生计划:750人。
四、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7月7日至7月9日
五、报名网址说明:
南通市通州区2021年秋季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将于7月7日零时开通。
六、报名操作办法:
1.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办法。凡不会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的家长,在报名期限内,佩戴口罩,携带户口本及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绿色健康码到通州区实验中学,经测量体温正常者进入校园,由学校安排专人协助填报,具体时间:7月7日~7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7月 8日-10日 学校初审
3.7月11日-15日 通州区教体局会同公安和不动产交易中心对户籍和房产进行审核。
4.7月17日 家长网络查询审核结果,符合条件者打印预报名表。
5.7月18日 家长携带以下材料,在预报名表上提示的规定时间内到实验中学(滋兰楼底楼学生阅览室)进行面审和资格确认,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①预报名表(自行打印)
②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册
③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本人信息页) 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重要提醒:根据防疫要求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提供监护人绿色健康码。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5日至20日在通州区教体局网站下载报名申请表,凭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及相关资料原件交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①革命烈士,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军人与武警,公安烈士,公安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公安民警,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中国好人”,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当年援青、援藏、援疆半年以上人员及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的直系子女。(凭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印制的表格到服役部队团级、区公安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卫健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审定,且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本区引进的国家顶尖人才和在通州工作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才和落户本区的创新创业获得省市区级资助项目人才的直系子女。(凭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印制的表格到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育体育局、南通高新区管委会、金沙街道分别审定,且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2020年度全区纳税百强企业、落户通州城区的重大(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投资人和聘用的通州户籍以外的高级管理人才(公司副总级并在本区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的直系子女。(由区财政局、人才办、发改委、南通高新区管委会、金沙街道分别认定,且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④获得国家、省教育主管部门及南通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在职教师,江苏省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2021年度任期内的南通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被评为“通州好老师”且在任期内的通州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直系子女(由区教育体育局审定)。本校教职工的直系子女,可选择本校入学。
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视情节通报区纪委和其主管部门,建议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七、联系电话:
0513-80600903
八、补充说明:
1.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住宅用房的全部产权,非住宅用房产权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2.从2017年7月6日开始,学区内的同一住宅用房初中三年内只可提供一个入学学额(同一家庭除外)。
3.根据教育局文件规定,户籍、居住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取得的时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6日。如果在截止日期后转入户籍(或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在下一学期可转入到户籍(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就学,学期中途一律不得转学。
4.我校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任何教师、工作人员不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与物,请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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