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六年制是1986年开始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3、小学教育一般是六年制,分三个阶段:一年级、二年级叫低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叫中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叫高年级。1970年初,本着“教育要革命,学制要缩短”的理念,开始将小学六年制改为五年制。1979年,又将五年制改回到六年制。
4、21世纪初,一些地区又进行试验,实行小学五年制教育。如宁波、山东等地2006年在部分学校试行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五四学制”试点。济宁等地现今也沿用“五四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