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萧山区小学招生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区申请就读小学:
1. 本区户籍儿童少年;
2. 父母一方或本人在本区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儿童少年;
3. 持有本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 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或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人员的留萧子女;
(2)驻萧部队随军子女;
(3)在本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少年;
(4)服务地为本区各镇街(平台)的各类人才子女;
(5)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儿童少年。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