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象山中学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一览
象山中学计划招生504名,按下列顺序录取: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象山中学体育特长生→定向分配学生→教学质量优胜奖学生→统招学生。
①象山中学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1名。按照《2022年象山中学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执行;
②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6名。按照象山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执行;
③定向分配招生计划302名(最终分配名额以折算后公布名额为准)。定向分配生以校为单位,按各校分配名额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分配生在总分高于全县应届毕业生中考成绩850名以上者中录取,对于定向分配名额一个也没完成的初中学校则在总分高于全县应届毕业生中考成绩1000名以上者中照顾录取一名。中考成绩揭晓后,在象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各校定向招生分配名额(名额折算四舍五入)。完成不了定向分配的学校名额计入统招计划。
定向分配招生按《象山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2年象山中学定向分配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象教基〔2022〕4号)文件执行。历届生、回户籍地考生、插班旁听生及变相重读考生,均不得享受定向分配名额和奖励名额;初三毕业学年第二学期3月15日以后转入的考生也不得享受定向分配名额和奖励名额。
④教学质量优胜奖39名。按符合奖励资格的人数比例分配给教学质量名列前9名的学校。象山县大目湾实验学校民办班和宁波滨海学校不参与教学质量优胜奖评选。教学质量优胜奖评选从今年中考平均分、前30%学生人数比例和后20%学生人数比例这三个维度综合考虑。计算方式:中考成绩平均分排名×40%+前30%学生人数比例排名×30%+后20%学生人数比例排名×30%,从小到大取前9所学校。若计算结果相同,则取平均分高的学校;若还是相同,则取前30%比例高的学校。录取学生时,根据分配给9所学校的名额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在全县前850名及以内)择优录取,如遇并列分,录取办法同上。初三当年9月20日之前学籍转入象山初中学校(满一学年)的考生可以享受就读学校教学质量优胜奖名额。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享受就读学校教学质量优胜奖名额。2023年起中考教学质量优胜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⑤统招名额为504名减去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名额、象山中学体育特长生名额、定向分配名额、教学质量优胜奖名额后剩下的人数。统招则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并列分,录取办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