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仑区中考中招政策最新消息(2021年北仑区初中招生)

教育百科2022-09-09 18:18:50佚名

2021年北仑区中考中招政策最新消息(2021年北仑区初中招生)

  2021年北仑区中考中招政策最新消息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报名对象

  (1)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册的北仑区(含大榭)应届初中毕(结)业生。

  (2)年龄不超过18周岁(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北仑区户籍(含大榭)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3)在北仑区初中学校(含大榭)借读、电子学籍在册的非浙江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5日

  3.报名办法:在本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含要求在本区高中借读的非北仑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报名信息由学校统一导入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平台;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的历届生和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北仑户籍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已结束,报名信息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导入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平台。

  4.报名要求

  (1)2021年,全市建立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平台,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在平台上进行报名。除回区外户籍地考生外,区内其他初中毕(结)业生均要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区教育局将严格审核各校报名情况。大市范围内户籍、学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考生,原则上应于学籍所在地进行中考报名,选择回户籍地中考报名的考生(以下简称回户籍地考生)须取得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如下:2021年回户籍地考生应于 2021年3月1日前将户籍迁入报名地;2022年回户籍地考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户籍迁入报名地。

  (2)考生报名时应填写《2021年北仑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同时还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缴纳考务费65元/人。

  (3)允许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省内区外户籍初中毕(结)业生报考本区的各类高中段学校,此类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借读申请表。

  (4)非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学生除外)考生符合报考我区高中段学校条件的,由在读的初中毕业学校对照其报考高中应同时满足的三项条件进行认真的资格查验,并把查验后的复印件留存备查。各校要严把报名资格关,不得弄虚作假,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责任人,将按有关招生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3〕52号)文件精神,非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学生除外)学生报考北仑区普通高中,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具有完整的北仑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即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北仑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C)有父母一方近3年在北仑区参加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2021年仍可报考我区中等职业学校。上述两类借读生报考须单独提出申请并填写《2021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

  (5)考生报名序号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编排。报名序号采用10位数,自左向右第一、二位数是年份代码21,第三、四位数是北仑区代码17,第五、六位数为学校代码,第七、八位数是班级代码,第九、十位数是考生顺序号,按从小到大顺序连续编排。

  (6)考生准考证号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编排。准考证号采用9位数,自左向右第一至第三位数为市、区代码217,第四、第五位数是毕业年份21,第六至第九位数是考生顺序号。

  (7)2021年,非北仑户籍学生选择在我区报名升学的,均列入招生计划,符合录取资格的应在我区升学就读。为维护所有学生权益,确保升学条件公平公正,避免教育资源浪费,从2021年起,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期间,户籍迁往区外且不符合我区初中借读条件的学生,建议其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这类学生将不再列入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

  5.学业水平考试命题。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以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对在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逐步增加真实情景中问题解决能力考查的试题比例;加强对学科思维能力考查,逐步改进开放性试题命题和评分方式。加强对实践能力考查,引入科学实验类试题。控制试卷难度,各学科难度系数在0.70至0.75 之间。市教育局教研室编写《关于命制2021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备考参考。

  6.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值及形式。

  2021年学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日期、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见下表:

  

  考试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考试中不得使用计算器。2021年起,社会学科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科学学科实施实验操作测试,满分分值10分;音乐、美术和综合实践活动三门科目作为考核科目,由学校根据考试标准实施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大市内回户籍地考生科学实验操作测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成绩各区县(市)相互承认。大市外回户籍地考生须参加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科学实验操作测试、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中考体育考试,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

  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手部残疾或持有手部残疾证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各地中招办核定,可免予考生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其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科学学科笔试成绩×0.059”(实验操作测试总分 10 分与科学学科笔试总分 170 分比值)计算。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测认定听力残疾或持有听力残疾证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各地中招办核定,可免予考生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其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笔试成绩×0.263”(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总分 25 分与英语学科笔试总分 95 分比值)计算。

  7.学业水平考试实施。

  各学科试卷的命题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和市教研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和成绩评定由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组织,区教育局负责配合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成绩统一下达到学校,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严禁对外公布考生成绩,考生查分系统另行告知。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就读学校提出,由学校汇总向区教育局中招办申请复查,复查只查询试题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8.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2021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优质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应为1A3P及以上等第,强基计划招生应为2A2P及以上等第,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为4P及以上等第。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各区县(市)相互承认。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就读并要求回本市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各项评价等第原则上均视为P等,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优质普通高中的录取标准,须提供综合素质测评项目中1项达到A等要求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原始证件。

  9.志愿填报

  (1)报考志愿根据高中段招生学校类别分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技工学校)两类。2021年,北仑区志愿填报采用“一个批次、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办法为“尊重志愿、分数优先”。

(2)考生填报高中学校报考志愿时,区内职高、技校与区外中职学校、技术院校志愿之间不得兼报;其它志愿之间均可兼报或单报。3+4试点项目和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提前录取,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3)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考生登记表》志愿栏要表明报考志愿情况,填报时应符合各类高中段学校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水平的要求,报考志愿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更改,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登记表》中的考生志愿信息做好汇总,6月10日前报基础教育科,数据如有不符,则以《考生登记表》中的志愿信息为准。

  (4)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得强迫、命令或代替包办,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考生登记表》必须由考生家长签名,不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和家长也应在《考生登记表》中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名。

  招生录取

  2021年,北仑区初中毕(结)业生(含大榭)升入高中段学校比例按照100%、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高中段学校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班。

  1.计划招生

  

  另外,新疆内高班计划招收4班,约168人。区外普高招生根据宁波市教育局招生计划确定。

  中职学校计划招生约2375人。区内职高计划招生32班,约1406人;弘途技工学校计划招生14班,约640人,富通技工学校计划招生约80人(弘途技工学校和富通技工学校为民办技工学校,收费按物价核定市场价格);区外职高技校招生约249人。

  2.录取批次。2021年起,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一个批次录取。

  3.录取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的原则;(3)综合素质评定作为前置条件,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4)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相结合的原则。

  4.录取办法。2021年各类高中段学校招收录取新生时,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英语和科学四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继续实行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北仑中学及其他公办普高分配名额为招生计划的65%,按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在全区各初中中考报名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兼顾规范办学行为及发展性评价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行最低分控,余下的招生指标及最低分控后收回指标实行按学业成绩全区统招,同时兼顾城乡学校均衡。2021年定向分配学生须为在我区初中就读有正式学籍自 2020年5月起无转学行为的应届毕业生;2022年起,定向分配学生须为在我区初中就读具有完整3年学籍且连续在该所学校就读初一、初 二、初三的应届毕业生。若有学校处分未被撤销或有违法行为的,则无定向分配招生参与资格。

  5.北仑中学强基计划招生。文件另行印发。

  6.特长生招生。继续实行普通高中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各普通高中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需招收艺术、体育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实行统一适当降低分数录取政策,但事先应经区教育局批准,各校招收的特长生原则上特长项目为该生在初中期间在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比赛中,体育类获得前八名及以上奖项,艺术类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各校特长生招生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降分幅度由区教育局根据今年学业水平考试的试卷难易度及考生整体考试成绩水平确定,体育类特长生降分一般在40~50分,其他类特长生降分一般在15~20分。其中,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水平的体育特长生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由高中学校预录取,但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得低于216分。除明港中学外,2021年,其余普高学校缩减美术特长生招生数量,2022年起,停止招收美术特长生。除泰河中学外,其余普高从2021年起,缩减体育特长生招生数量,2023年起,停止招收体育特长生。除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外,其余普高从2021年缩减器乐类特长生招生数量,2023年起,停止招收器乐类特长生。学校可根据本校特色发展方向扩大其他项目特长生的招生数量。

  各校特长生招生方案需在5月12日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和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6月10日前完成特长生的专业测试,6月12日将备取学生名单和《2021年北仑区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基础教育科备案。每位特长生限报1所高中学校,报名多所学校的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各学校按可招的特长生控制人数的120%上报备取学生数名单。特长生特长所对应的综合素质测评项应为A等。各校要进一步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严格面测试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探索统一实施部分招生项目测试。

  7.特色班招生。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支持普通高中以特长生方式招收艺术、体育、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领域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特色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 20%。各校招生方案需在5月12日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和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6月10日前完成特长生的专业测试,6月12日将备取学生名单和《2021年北仑区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基础教育科备案。同意明港中学开设美术特色班2班,共90人;同意泰河中学开设体育特色班1班,共45人;两校特色班招生办法参照特长生招生。

  8.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招生。进一步健全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学段衔接、技能递进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增加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招生计划,扩大专业覆盖面。继续推进职业教育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做大做强各校骨干专业。深化“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同意北仑职高与明港中学合作在北仑职高举办普职融通班2班,共80人。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招生、协同育人,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全区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统一编制下达,统一招生录取。

  9.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招生计划纳入全区高中发展事业计划,2021年,学校高中段承担社会义务继续招收2班公办班学生。志愿到滨海国际合作学校高中就读的所有初中学校毕业生,均需参加宁波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填报2021年北仑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与区内其他普高同步录取,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区内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初三毕业生可自愿填报区内高中段学校志愿,志愿在本校就读高中的学生在不突破学校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适当降分录取,所有降分录取学生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才可录取。

  10.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同意北仑中学、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两校招生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学生应参加2021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录取中所占权重不低于30%。在规定时间向市教育局中招办、国际交流合作处和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招生方案。如要组织面试,时间不得早于5月下旬。录取前,需将备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录取后,要确保所有学生在国际班就读。

  11.高中段招生加分项目。

  (1)归侨及华侨子女和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6分投档;

  (2)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执行,其中给予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加6分投档优待;

  (3)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执行;

  (4)公安民警子女依据《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公通字〔2018〕52 号)执行;

  (5)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30分投档。

  考生在以上政策类中具有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大一项加分分值计入中考总分,不累计加分。

  12.关注弱势群体,扶持薄弱学校。区中招办在招生指标、招生对象、招生方式上对基础薄弱学校给予适当倾斜,相关高中段学校要做好弱势群体的帮困助学工作,切实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健全帮困助学体系,确保不让一名贫困生因贫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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