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宁波海曙区流动人口子女初中报名指南(条件+录取程序)
随迁子女量化入学
按照《海曙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办法如下:
(1)入学条件。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本区初中的,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①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海曙区暂住一年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或有暂住记录,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②父母一方在海曙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截至2020年4月30日,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在本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
③父母一方在海曙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0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以上,查验日仍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2)入学程序
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经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辅室按照今年招生计划,按父母一方年度积分高低作为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初中,在招生前必须将招生方案报各教辅室审核同意后实施。
已被公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作为民办初中补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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