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
②江南大院住宅商品房产权(购房合同)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本招生方案所指江南大院房产必须为申请入园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合法产权的住宅商品房。业主子女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到对应幼儿园报名。持购房合同报名的,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若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按揭贷款合同)。
③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幼儿园招生学位,经幼儿园线下审核后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该幼儿园招生学位,则经幼儿园线下审核后通过摇号录取。
④经摇号不能进入服务区对应公办园就读的幼儿,自动进入区域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若区域内公办幼儿园的空余学位依然不能满足,则通过二次摇号录取。
⑤江南大院幼儿园优先招收江南大院业主子女。
⑥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等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特殊人员的子女,依据上级相关政策优先统筹安排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