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分类错峰复学。
1.初三、高三年级学生于4月12日(星期日)报到,4月13日起正式上课。
2.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学生于4月19日(星期日)分批报到,4月20日起正式上课;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于4月20日(星期一)报到并正式上课。
3.小学一、二、三年级学生于4月26日(工作日)报到并正式上课。
4.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于5月11日(星期一)报到并正式上课。
二、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应经有关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在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一周后有序恢复。
三、各中小学需对复学各项方案优化完善,做好复学申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核。达不到复学条件的,不予复学。
四、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如实填写学生“入学码”信息,不得瞒报,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五、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复学前返校师生健康状况的“一人一档”工作,摸清底数;做实“健康码+测温”“入学码+测温”流程,严格落实入校健康状况审查;安排复学工作指导员,督查落实复学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卫生健康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疫指导责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学校的沟通协调机制,派驻专业医护人员对学校进行疫情防控业务指导。
七、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联防联控,及时发现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共同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