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材料确认
1.在网报提交页面,申请人会看到现场确认时间。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跑零次”,即取消现场确认,只需按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申请人于4月18日-6月10日把相关材料以PDF格式扫描至一个文档,发送至吴兴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工作邮箱wxqjyjrsk@163.com,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提供《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在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4)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6)《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特别提示:
每位申请人均须提供(1)(3)或者(1)(2)(3)材料;
学历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增加材料(4)PDF扫描件;
普通话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增加材料(5)PDF扫描件;
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增加材料(6)PDF扫描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电子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 电子材料审核 :6月11日至6月17日,吴兴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QQ群或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