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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长兴教育
注意事项
(一)各校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对接,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可申请至特殊教育学校或卫星班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二)具有长兴县户籍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缓学申请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现就读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备案,可推迟一年入学,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联系电话:0572-6228121。
(三)符合要求的随迁子女需中途插班的,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长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学籍信息等。申请城区公办小学插班的于2022年7月11日—7月14日在太湖街道办事处集中报名,并填写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书,若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无法全部容纳该批次学生,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或回户籍地学校就读,逾期不予办理;申请农村公办小学插班的于2022年8月25日—8月31日在所在地学区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在不突破班额的前提下,审核批准后给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