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中心城区幼儿园招生办法
1、中心城区范围
西至南浔大道,东至与江苏交界处,北至頔塘南岸,南至原北里乡与横街、三长、马腰交界处。
2、招生幼儿园
南浔实验幼儿园(嘉风园区、朝阳园区、阳安园区、祥生园区、孔雀城园区)、南浔镇幼儿园(浔横园区、虹阳园区、頔塘园区)、南浔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沈塘园区、南浔新区幼儿园、南浔区秀城幼儿园、南浔镇堰四幼儿园、南浔镇香墅湾幼儿园、南浔镇金象湖实验幼儿园、南浔区华府幼儿园、南浔区金苹果幼儿园、南浔区月亮湾金摇篮幼儿园、南浔镇春兰幼儿园。
3、填报要求
(1)第一意向:南浔实验幼儿园(嘉风路园区、朝阳园区、阳安园区、孔雀城园区、祥生园区)、南浔镇幼儿园(浔横路园区、虹阳路园区、頔塘园区)、南浔开发区实验幼儿园沈塘园区、南浔新区幼儿园,10个园区不能兼报。
第二意向:南浔区秀城幼儿园、南浔镇堰四幼儿园、南浔镇香墅湾幼儿园、南浔镇金象湖实验幼儿园、南浔区金苹果幼儿园、南浔区华府幼儿园、南浔区月亮湾金摇篮幼儿园、南浔镇春兰幼儿园,8所幼儿园不能兼报
(2)新生家长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或就近入园放弃任何一个意向幼儿园的填报而选择直接填报下一意向幼儿园
(3)其他说明:请在“统筹安排”一栏填写是否愿意服从统筹安排的承诺,如愿意服从统筹安排,当不能进入填报的幼儿园时,招生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如不愿意服从统筹安排则视作放弃。
4、新生招录
(1)招录原则
①第一批招录户房一致的新生。
当户房一致类新生报名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未录取的户房一致类新生在同一集团的不同园区之间进行统筹安排,无法统筹的则进入第二意向幼儿园的招录。
②第二批招录户房分离的新生。
第一批招录后有剩余名额时,招收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类新生,当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名额时,按户籍迁入时间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的先后确定招收对象,未录取的新生进入第二意向幼儿园的招录程序
③第三批招录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新生。
第二批招录后有剩余名额时,招收符合南浔中心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新生。当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名额时,按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买南浔中心城区有效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确定招收对象,未录取的新生进入第二意向幼儿园的招录程序。
(2)其他说明:
①小区配套幼儿园依次优先招录本小区内户房一致类、有房无户和有户无房类新生。
②第一意向中南浔镇联谊村拆迁前原本村户籍居民的新生报实验幼儿园嘉风路园区的直接招录;南浔镇辽西村本村户籍幼儿报新区幼儿园的直接招录。
③中心城区原行政村(居委会)户籍居民的新生视作户房一致类新生。
(3)政策类新生。
2022年6月6-10日携带新生基本情况登记表(点此下载)、新生及其父母的身份信息原件、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到南浔区教育局招生办(南浔镇向阳西路261号教育学院2号楼2102室)报名,招生办根据新生居住地等相关条件就近统筹安排。
5、补招工作
招生工作完成后,没有招满的幼儿园通过平台继续补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