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班和特长生录取办法
高中学校招收音乐、美术、书法专业班的录取办法为:专业成绩合格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以市考试院组织的中考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为唯一标准)。高中学校招收音乐、美术、书法特长生的录取办法为,在文化成绩达到该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线的80%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在其文化成绩达到该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线的50%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主城区市直属高中对新三区单列计划和驻县市直属高中对主城区单列计划录取办法
主城区5所市直属高中录取新三区考生的分数线,不得低于该高中学校一统线下50分,再依照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驻县4所市直属高中录取主城区考生的分数线不得低于四所高中学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依照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往低分录取。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禁止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报考“3+4”本科和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的考生必须是本省户籍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
报考五年一贯制和“3+2”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