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安排
义务教育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奠定共同基础,所有学生必须按规定修习,达到学业质量标准;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补充,兼顾差异,彰显河南和区域文化特色。
学校要立足办学理念,分析资源条件,对有效实施国家课程、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等作出全面具体安排,科学制订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背景与依据、科目与课时安排、实施与评估建议、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每个年级科目设置、课时分配及教学组织形式,合理确定学校课程总表、年级周课时表、校历等。
学校教学时间安排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要求。每学年共39周。一至八年级新授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九年级新授课时间33周,第一学期复习考试时间1周,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3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可用于集中安排劳动、科技文体活动等。
一至二年级每周26课时,三至六年级每周30课时,七至九年级每周34课时,九年新授课总课时数为9522。小学每课时按40分钟计算,初中每课时按45分钟计算。学校在保证周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确定各科目周课时数,自主确定每节课的具体时长。
《河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指导表(试行)》与《河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安排示例表(试行)》见附件。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henan.gov.cn/2023/08-22/2800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