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辛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怎么入学?
答:辛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居住证。根据《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冀政发〔2016〕4号)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规定: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根据上述法规政策,结合市中心城区实际,《方案》明确了在辛居住的外来人员需持有居住证方可入学。
附:2020辛集市中小学招生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条件
(一)农村中小学招生条件
户籍常住居民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市区中小学招生条件
1. 市区户籍常住居民子女
学生及父母户籍为市区户籍。学生父母拥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和自有住宅,学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学生及父母户籍地址与住宅房产地址及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2. 市区户籍常住家庭适龄儿童
学生及父母户籍为市区户籍,学生、学生父母至少有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学生父母市区无房产,凭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3. 购买商品住宅居民子女
学生父母在市区依法购买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并实际稳定居住(截止2020年8月31日)。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
4. 购买商品住宅家庭适龄儿童
无市区户籍,学生、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学生父母市区无房产,凭学生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市区房产入学,房产交付使用并实际稳定居住(截止2020年8月31日)。非辛集户籍家庭还需持有效期内在辛居住人员的《居住证》。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5.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取得《居住证》的非辛集户籍来辛经商务工人员,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子女与其同住。经商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纳税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务工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