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照顾对象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市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的子女,简称“四侨”考生。
加分政策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的子女参加中考的,给予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考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给予其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给予其总分增加20分的照顾;
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给予其总分增加10分的照顾。
来源依据: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四侨考生”升学给予加分照顾的通知》(冀政侨字﹝2016﹞1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