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
1.自愿原则
按照公安机关有关户口改革的意见,对2020年我校招收的学生的户口迁移仍实行自愿原则。
2.学校建议
河北省内的因河北省户籍已联网,所以河北省的新生不迁移户口;河北省外的新生城市户口的、农业户口的按自愿原则决定是否迁移,即新生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来本校。
3.办理程序
新生入学报到时,自愿将户口迁入本校的新生持户口迁移证和录取通知书原件,到迎新生现场安全工作处户籍接待点办理入户相关手续。需要注意两点,一是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务必一致;二是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否则公安机关不予落户。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对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统一办理入户手。新生入学时若不迁移户籍,将视为自动放弃户籍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籍迁入。
4.户口迁移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恒祥北大街3188号;或河北金融学院;
所属派出所:韩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