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7月4日—7月5日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人。除重庆市上桥实验学校、重庆巿第十五中学校、重庆巿第六十四中学校、重庆市二塘初级中学4所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外,其它尚有空余学位的普通中学也可在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主城都巿核心区户籍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到户口所在区县入读初中。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巿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 .应届小学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