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巫溪县中小学招生政策(重庆市巫溪县巫溪中学2021)

教育百科2022-09-12 19:13:05未知

2022重庆巫溪县中小学招生政策(重庆市巫溪县巫溪中学2021)

  一、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当地乡镇(街道)宙核,并报县教委备案,招生范围内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杜绝以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四 )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办法

  1.入学资料准备。

  (1)第一批:“三对口”(户籍在辖区范围内的学生入学)。凡户籍在辖区范围内的,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A.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

  B.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可开学后提供),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2)第二批:“两对口”(户籍不在辖区范围内,产权住房在辖区范围内的学生入学)。凡户籍不在辖区范围内,但在辖区范围内购买房屋(房屋已交付使用并入住)的,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A.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村料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

  B.近 3个月的水费(或电费)缴费证明和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购买该房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发票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备案登记证明、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司法公证机关出具的房屋买卖转让公证手续和银行打款凭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拆迁付款审签单。

  C.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可开学后提供) ,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3)第三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学入学、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凡户籍和产权住房均不在辖区范围内的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符合以上条件的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入学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A.活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

  B.合法工作证明,租住廉和房、公租房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与县房管部门签订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此类学生不需提供居住证明 );在城区务工的需提供单位、企业或个体商户为其购买的“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至少一项);在城区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文件 ;在城区经商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明。

  C.合法居住证明。需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在公安机关完成登记(仅限非柏杨街道、宁河街道户籍人口)。

  D.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可开学后提供),初中新生需提供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证明。

  (4)第四批:其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入学。凡户籍和产权住房均不在辖区范围内、非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初中入学,需法定监护人持有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A.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薄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结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等关系证明。

  B.合法工作证明。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与县房管部门签订的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此类学生不需提供居住证明 );在城区务工的需提供单位、企业或个体商户为其购买的“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至少一项);在城区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文件 :在城区经商的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明。

  C.合法居住证明。需干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在公安机关完成登记(仅限非柏杨街道、宁河街道户籍人口)。

  D.小学毕业证明。

  2.招生程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如下程序组织招生:

  (1)招生信息发布。6 月上旬,由县教委公布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各招生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2)学生信息申报。所有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最新户口簿登录“巫溪县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照入学政策、时间安排、操作流程等,分批次进行网上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详见平台“招生公告”招生问答’和“操作指南”)。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就读条件和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所学校进行学位申请和材料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请学位和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划辖区内就读的权利,不再享有“户籍优先”或“购房优先”的入学政策,确需入学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分批审核录取。

  A.线上审核。招生学校按招生条件和程序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分批次进行线上审核,将宙核结果通过平台及时反馈给适龄儿童少年。“线上审核不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批次内共有 3 次撤销、重新修改信息、申请学位的机会。

  B.现场宙核。“线上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平台上“审核备注”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招生学校查验平台信息与原件是否相符,并收取复印件存档。现场审核时,平台申报材料与实际提供的材料不一致的,现场宙核不予通过,适龄儿童少年在该批次不能再次进行学位申请,可继续向符合后续批次条件的学校申请学位。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就读,若户籍所在地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招生学校在某一批次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该校不再开放下一批次的学位申请和审核通道。

  C.复审录取。县教委针对招生学校现场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复审,并负责城区学校和指导农村学校按批次先后顺序依次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对现场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学校,通过电脑摇号派位的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学生名单,并由招生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因摇号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向符合条件并仍开放申报通道的其他学校由请学位或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问题。

  1.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需在巫溪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相关规定,由县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3.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开发征地农转非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小学的,可以在拆迁或者农转非以前户籍辖区范围内学校就读,也可以在现实际居住地招生范围学校就读(不管是在户籍地还是在居住地报名就读都必须按分批审核要求进行登记报名)

  4.在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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