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的意思是:荷蓧丈人一边杀鸡做饭给子路吃,一边喊自己的两个儿子出来与子路相见。“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出自《论语》中的《荷蓧丈人》,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某次孔子弟子子路在寻找孔子时遇到一位隐士的故事。文章最后子路严厉批评了以荷蓧丈人为代表的道家一派隐士逃避现实“不仕无义”的处世态度,同时也表达了子路自己“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积极处世的态度。
《荷蓧丈人》原文及翻译
原文: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隐者也。”使子路反见之。至则行矣。
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翻译:子路跟随孔子出行,落在后面,遇上一个老人,用拐杖扛着除草器具。子路问他道:“您看见我的老师吗?”老人说:“四肢不劳动,五谷分不清。谁是你的老师?”说着把他的拐杖插在地上,就去锄地。子路拱着手站在那里。老人留子路到他家里过夜,杀了鸡、做了黍米饭给他吃,并且让他的两个儿子拜见子路。第二天,子路走了,赶上孔子,把遇到的事情告诉孔子。孔子说:“这是个隐士呀!”便叫子路转回去看他。子路到达他家时,他已经出门去了。
子路对他的两个儿子说:“不做官,是不合道理的。长幼之间的礼节,是不能废弃的;君臣之间的正常关系,又怎么可以废弃呢?想要保持自身的清洁而隐居不仕,却破坏了君臣关系的准则。君子出来做官,是做他应该做的事。至于自己的政治主张不能推行,那是早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