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全面启动“双减”工作。如皋市召开“双减”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如皋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厘清了“双减”工作相关部门任务清单。
一、要深刻理解“双减”工作的重要意义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双重负担严重影响到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增添了社会的焦虑情绪。
二、要牢牢把握“双减”工作的重点要求
发挥学校主体地位,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做好“双减”政策宣传。
三、要切实保证“双减”工作的责任落实
坚定态度、扛起责任,建章立制、刚性落实,化解矛盾、和谐发展。
四、如皋市双减政策问答
1、为什么要推进“双减”工作?
“双减”工作可以让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优质高效,“教足教好、学足学好”;学生作业负担科学合理,课堂评价体系效应显著;课后服务吸引力强、覆盖面广;校外培训全面规范,运行有序,边界清晰,监管有力;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显著减轻,社会教育焦虑明显缓解。
2、怎样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
提升优质均衡水平。积极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推进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建设。深化区域教学联盟、联合体、共同体建设。
增添课改新的优势。持续推进“活动单导学”课堂教学模式。激励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锐意改革,创造更多原创性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新时代教育名师群体。
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学校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巩固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70%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成果。
3、如何强化学生作业管理?
切实提高作业质量。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作业质量监督。落实“四精四必”要求,做到作业管理“精选、精练、精批、精讲”。不依靠教辅资料随意布置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完善作业管理机制。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以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来替代教师批改作业。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周一至周五参加课后服务的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参加晚自习服务的初中学生书面作业不带回家。
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
4、如何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完善服务体系。小学开展工作日“5+2”(每周5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课后服务。初中学校提供工作日晚自习服务,服务时间一般到20:30结束。
提高服务质量。学校要充分关爱教师,统筹当天有课后服务的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强化基础性学习,加强作业辅导,培养学生兴趣特长;对学有余力的学生,适当增加拓展学习空间;对部分学有困难学生,“点对点”提供辅导;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评估制度,遴选出一批资质齐全、行为规范、信誉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列入准入校园目录,向社会和学校公示公开。
5、如何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从严审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标准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通过审核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分类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内容,由人社、文体广旅、科技等部门,制定完善相应的设置标准和审批办法,对职业技能、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
规范服务行为。严禁超前超标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其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加强广告管理。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推进联合治理。建立各级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治理工作。
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市“双减”一体化大数据管理平台,融入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系统。通过12345政府热线接受“双减”监督举报,畅通公众监督举报途径。加强培训过程治理,统一校外培训机构监控设备,接入“双减”平台,对机构实行24小时监管,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行为,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20:30后进行线下培训和21:00后进行线上培训行为。
强化资金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加强收费检查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以上费用,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课前1个月收取费用。收费须开具规范性票据。收取培训费用(包括现金形式收取费用)必须在银行等第三方机构托管。
6、如何强化服务配套,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提高学校课后服务保障水平。通过合理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财政补贴等多元途径筹措课后服务保障经费。服务性收费主要用于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补助,学校做好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课时(工作量)统计。
建立合理补助机制。小学、初中课后服务补助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对聘请校外人员参加学校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教育部门要会同关工委、妇联等部门,办好家长学校或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严格在职教师管理。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积极参加课后服务。全面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对违规补课、从事有偿家教、到培训机构兼职的在职教师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7、如何做好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工作?
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