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川教发[2022]24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生范围
通扬运河以东,永兴大道以南,幸福竖河以西,通吕运河以北区域。
二、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入学条件
(一)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法定监护人确无住房的,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或者用监护人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入学儿童须与祖辈(至少一人)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地址应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还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
3.居住公租房的无房户,入学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户口簿、房管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含崇川区、开发区)、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崇川区户籍的无房户,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自有的合法自建房,提供建房报告等凭证材料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7.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8.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二)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材料要求: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崇川区范围内《居住证》;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清单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
四、报名办法
(一)在我校施教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生源:
1.5月15日至6月5日
通过网址登录崇川区招生平台,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按报名所需材料要求及顺序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上传材料图片需完整清晰,一般包含:
①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监护人页);
②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户主页及“附记”页)或拆迁安置协议。入学依据为祖辈房或祖辈拆迁协议另需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
③出生证明;
④结婚证或离婚证及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
⑤预防接种证(姓名页、接种记录页、盖章页)。
如有其他情况则上传相应材料。
学校预审通过后,监护人可再次登录并打印《新生入学报名表》。
2.7月3日至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网上审核通过(凭《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需现场审核的均须持入学材料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到校现场审核确认。学校复审合格后,领取入学通知书。(学校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能入学。)
(二)无产权房的随迁子女生源:
1.7月5日学校公布第一阶段招生情况,如无空余学额我校将不再招生。
2.如有空额,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预防接种证原件于7月6日至7日到校现场审核报名。
五、注意事项
1.监护人根据《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上排队编号时间到校审核,每生限一位监护人进入学校,需戴口罩、扫场所码,经现场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2.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入学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或被监护人作清退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随迁人员暂住地不作为就近入学的充分依据。若我校学额已报满,请到周边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登记报名。
4.为更好的方便适龄儿童报名入学,7月3日至4日、7月6日至7日,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基教科在通师三附西校区协调解决入学中的疑难问题。
六、咨询方式
南通市十里坊小学咨询、投诉电话:
85541540 13515205500 (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咨询监督电话:85797070 85797071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