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省公安机关省考体检、考察、录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试成绩再相等,以专业技能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考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招录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2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部分招录单位为“县区级公安机关”的,由所属市公安局组织拟录用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提供职位范围内选岗。
报考人员对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联系,电话:0571-87287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