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考试一般是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研究生考试科目一般有思想政治、英语和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理工类专业一般业务课一考高等数学,文史类、法学类等专业一般业务课一考专业综合科目(为院校自主命题);业务课二为招生院校自主命题。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满分500分。
2、联考类硕士研究生考试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和英语考试两门科目,满分300分。联考硕士研究生可报考会计专业、图书情报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和审计专业。
3、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和联考类考试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4、单独考试研究生考试科目为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确定考试科目,报考者需到院校所在地进行考试,可报考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
5、注意:单独考试研究生,是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