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横琴新区公办中小学入学报名指引(对象+入口+材料)
报名入口:点击查看
报名时间:5月8日9:00至5月22日18:00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年满 6 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 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一)优先保障类学生(简称保障生)
受入学保障的军人优抚对象、警察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抚对象、抗击疫情因公殉职或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协议类高管等人员子女。
(二)户籍类学生(简称户籍生)
1.具有横琴合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澳门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简称政策生)
1.法定监护人为横琴合作区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
3.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的香港籍或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4.珠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横琴合作区工作或居住。
(四)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积分生)
达到 2024 年横琴合作区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横琴合作区户籍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在横琴合作区招生系统下载《暂缓入学申请》,填写后与相应资料一并提交到横琴合作区民生局窗口,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横琴新区公办入学报名材料: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类别及资料清单
备注:1.公办中小学校新生招生排序适用序号 1-10;
2.公办小学插班排序适用序号 1-9(视学位情况录取);
3.公办中学插班排序使用序号 1-5(原则上向户籍类开放,视学位情况录取);
4.学生迁入横琴合作区户籍的登记时间在报名截止日期(5 月 22 日)后的,视剩余学位情况再做部署。
附件 2
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部分政策性照顾生类别
备注:1.所有外文的证明材料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
2.因上级政策调整导致政策性照顾对象或证明材料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局另外补充发文。
3.上述类别不适用珠海市户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