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

教育百科2022-09-15 22:50:50未知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

  (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元/人·年,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二)住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每人每年800-2000元左右。

  (三)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

  奖学金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具体设置及标准见表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当年核算下拨的学业奖学金总金额范围内,适当调整各等级的获奖比例,但各等级奖励的标准不变。

  表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额度

(万元/学年)

硕士

研究生

优秀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

0.4

二等

20%

0.2

基础学业奖学金

——

100%

全额学费

博士

研究生

优秀学业奖学金

一等

10%

0.6

二等

20%

0.3

基础学业奖学金

——

100%

全额学费

  ➤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是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资在我校设立,或学校自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研究生的奖学金,其评选根据设奖单位或个人与我校签订的协议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见表2。

  表2: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

二等奖

1.5

0-400

  ➤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来自高水平大学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列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具体设置及标准见表3。

  表3: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

条件

特等奖

1

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

0.5

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

0.3

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研究生助学金设置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具体设置及标准见表4。

  表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置

类别

比例

额度(万元/年)

备注

硕士研究生

100%

0.6

全年按12个月发放

博士研究生

100%

2.7

全年按12个月发放

  ➤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管工作资助标准为硕士生20元小时,博士生23元小时。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研的工资标准另行规定。

  ➤ 研究生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用于缓解经济困难研究生遇到的临时性和突发性困难。每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研究生困难补助一般标准为1000-5000元,学校根据研究生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额度资助。特殊情况超出一般标准的,具体资助额度需经校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发放。

  ➤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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